(四)加强技术攻关。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调动网络安全企业、科研机构、专家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网络安全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网络安全协同协作、互动互补、共治共享和群防群治。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标准制定工作,出台标准应用指南,加强标准宣贯和应用实施,建设试点示范基地,促进我国网络安全产业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人才培养。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业务交流,通过组织开展比武竞赛等形式,发现选拔高精尖技术人才,建设人才库,建立健全人才发现、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制,为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人才保障。